{{ $t('FEZ002') }}中學教務處|
有意願報名參加「臺北市11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的同學請至教務處找林盈賢老師登記參加校內初選,部分作品需要裝裱,請注意時間提前完成,美術作品繳交與校內初審截止時間:115年9月2日(三)作品數量超過學校繳交數量上限,會進行校內初選動作。
主旨:檢送115學年度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1份,請宣導周知所屬師生與家長,並協助學生辦理報名事宜,以維護學生參賽權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及「臺北市11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第1次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應詳閱計畫參賽規則,落 實正確的智慧財產權觀念與創作態度,瞭解相關創作參賽 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 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情事。另為求比賽之公平公 正,參賽作品報名表欄位,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應親自簽 名,未滿20歲之參賽者作品須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三、報名規定 :
(一)本比賽採先以網路登記,再現場收件方式辦理報名。
(二)網路登記報名及列印報名表時間:自115年9月9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起至115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6時止,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
(三)作品現場收件
1、115年9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3時止,請參賽學校指派專人親自送達。國小組請送至本市大安區銘傳國民小學、國中組請送至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國中部)、高中(職)組請送至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
2、送件人員一律核予公假派代。
3、為使評審公正,學校逾時送件、或送件表件資料不 完整,致使學生權益受損者,由各校自負全責,經 本局查證係學校行政疏失屬實,將追究學校相關人 員行政責任。
四、本案由學校正式編制教職員擔任承辦人員,隨文另檢附「臺北市11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參賽學校工作檢核表」,如遇承辦人員異動,應確實進行業務交接工作,確保本項比賽工作品質。
五、本次競賽後續相關訊息請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網址:https://www.tpcityart.tp.edu.tw/)查詢及下載,並請貴校將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網址連結公告於 校網,善盡訊息公告周知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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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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