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生活輔導
{{ $t('FEZ002') }}中學學務處|
一、依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15年1月9日北市地權字第11501005991號函辦理。
二、內政部為健全住宅租賃關係,協助住宅租賃承租人維護其合法租賃權益,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4條第1 項、同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之1及113年8月1日訂頒生效之「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公告繼續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115年度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請協助轉知並廣為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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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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