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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臺北市私立華興高級中等學校
學生暑假生活須知
114年6月6日
親愛的家長及同學:
暑假將屆,請貴家長協助導引學生妥善規劃假期,為新學期做好準備。為了讓學生能有一個健康、平安的暑假,在此特別
提醒學生在暑假期間應該注意事項,希望藉由您的配合與叮嚀,讓暑假生活更有意義及安全的保障,謹將本校暑假重要行事曆
及相關注意事項如下,請家長及同學務必詳讀與遵守。
一、【期末及暑假重要行事&注意事項】暑假銜接營學生穿著體育服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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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業式 |
114年06月30日(一)期末考第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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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起迄日期 |
114年07月01日(二)~114年08月31日(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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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銜接營日期 |
114年08月04日(一)~114年08月22日(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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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入學之 高、國一新生公民訓練日期 |
114學年入學之國一新生:114年8月18日(一)至8月19日(二)二天一夜。 114學年入學之高一新生:114年8月19日(二)至8月20日(三)二天一夜。 (如有異動將於學校網站公告最新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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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日期 |
114年09月01日(一)開學日正式上課。 |
二、返校打掃注意事項(如有異動將於學校網站公告最新訊息):
(一)各班依排訂日期返校打掃,打掃班級於當日上午08時30分穿著本校運動服至階梯教室集合(返校日期請上網查閱)。
(二)因故無法於排定日期返校打掃者,須事先向導師及衛生組辦理請假手續並更改返校打掃日期。
(三)當日未到、遲到、早退者視狀況補做;服務認真負責同學,核發服務學習時數2小時。
(四)如遇颱風依臺北市人事行政局發佈停班停課為準,返校日期順延與次日班級合併服務。
三、114年09月01日(一)為開學日 (第一節依照課表正式上課;請同學務必攜帶上課書籍文具用品);當日全校師生穿著粉紅色系上衣到校於開學典禮實施友善校園週【反霸凌宣誓】,因故不克參加者,請事先完成請假手續(住校生返校時間以夜導處公告為主)。
四、請落實勤洗手、注意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以防呼吸道傳染疾病傳播。
五、使用瓦斯熱水器沐浴及瓦斯爐煮食時,特別需注意室內空氣流通,使用時切忌將門窗緊閉,導致瓦斯燃燒不完全,因而肇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此外,外出及就寢前亦必須檢查用電及瓦斯是否已關閉,以確保安全。
六、消費者三不運動:(1)危險公共場所不去;(2)標示不全商品不買;(3)問題食品、藥物不吃
七、要規劃好個人學習的進度與內容,補強課業學習,以利新學期課程的銜接。每日可彈性規劃室內體能運動、課業複習、個人興趣培養(如閱讀、繪畫等)或獨立生活技能、做家事、家庭時間和休息。
八、為避免學生長時間用眼傷害視力,暑假期間應請家長提醒學生遵循「3010 原則」(用眼30分鐘、休息10分鐘),並儘量於晚間21時後減少電子資訊設備之使用,保持規律作息。
九、勿點選不明簡訊網址,避免手機中毒,被當成跳板而四處散發簡訊,使歹徒有機可乘。並建立安全使用智慧型手機的觀念,於使用網路聊天 APP(如 Line)時,請慎防及提高警覺,切勿洩漏帳號與密碼,避免成為詐騙受害者,注意網路使用狀況,以免誤觸法網。。
十、藥物濫用防制:
(一)新興毒品可能透過通訊軟體販賣、利用短影音APP 附加QR 碼提供貨品,請家長留意學生,對於各式通訊軟體上奇怪的暗語及販售高於平常市價金額的物品都要提高警覺,避免學生涉入網路販毒;另近期警方查獲「大麻」(二級毒品)與「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一口暈、上頭煙」)混入電子煙油偽裝之涉毒案件,千萬不要因好奇購買、使用,以免觸犯法令又傷(相關資訊請參考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站 http://enc.moe.edu.tw/)。
(二)為避免學生因對毒品危害及濫用藥物認知不足而好奇誤用,請家長關心學生校內外交友及學習狀況,假期間應保持正常及規律生活作息,不依賴藥物提神,更不能使用非醫師處方藥物,拒絕成癮物質;另提醒同學不隨意接受陌生人的物品及飲料或協助物品托帶工作,避免成為販(運)毒工具,守法自律、做正確的選擇才能阻絕不良同儕及校外人士引誘。
十一、工讀與人身安全:
暑假期間許多學生將投入打工行列,由於職場陷阱及詐騙事件頻傳,提醒貴子弟,求職時謹記7不3要原則(『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飲用、不隨意簽約、不非法工作、證件不離身』及『要陪同、要確定、要存疑』) 及保護個人就業隱私;注意人身安全,請避免涉足不良場所,減少危險因素。從事室內活動時應了解該場所之安全性、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以確保安全。
十二、交通及戶外活動安全:
為確保生命安全,防範意外發生,請提醒注意假期旅遊及乘車安全,絕不可無照駕駛汽機車。從事戶外活動,如遇天候狀況不佳,應立即停止一切戶外活動,防止突發之意外事件發生。
十三、防制詐騙與預防犯罪:
接獲歹徒詐騙電話,務必保持冷靜,一聽、二掛、三查證,並即時報警(165反詐騙專線)。
請勿從事違法活動如:不濫用藥物、不吸菸(二手菸)、不賭博、不飆車等留意交友狀況及自身健康。
十四、勿涉足不適當場所,避免招惹是非,例如網路電玩店、撞球場、交友中心、PUB等場所。
臺北市規定:15歲以下之青少年無父、母、法定監護人陪同或未滿18歲之人無學校出具證明,於夜間11時至翌日8時,禁止進入資訊休閒業(網咖)營業場所。
新北市規定:全日禁止18歲以下人員進入資訊休閒業(網咖)營業場所。
十五、勿到溪流、湖泊或無救生員之海邊、游泳池戲水;勿深夜結伴出遊、飆車;暑假期間,勿燃放炮竹等從事危險之活動或遊戲;若有登山之計畫,請先至學務處登記並呈送登山計畫。
十六、機靈反詐騙,守法不犯罪,善用各種救援通聯網路,如警察110、消防119、家暴113、反詐騙165、教育部校安 (02)33437855、33437856及國教署校安中心(04)23302810、23398421之24小時服務專線、學校總機:02-28316834轉232 (學生事務組),請同學具備應有素養,避免以惡作劇心態撥打相關求助電話造成社會資源浪費。
十八、請高二、高三同學留意:內政部役政署宣導自114年1月1日起,民國95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需經核准,始可出境。
十九、各級學校114學年度暑假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及本校學生暑假生活須知將公告於本校網站,請家長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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