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管理員|
說明:
一、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專業及技術人員或專業及技術教師,每任教滿六年應至與技職校院合作機構或與任教領域有關之產業,進行至少半年以上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辦理教師實務研習課程。
二、課程聚焦生成式AI與智慧應用技術,協助教師掌握AI工具在數位內容創作、App設計及Azure OpenAI應用上的實務操作,提供創新教學與提升教育效能的數位轉型助力。透過實作演練與專業指導,教師能有效強化數位能力,促進教師在AI時代發展創意思維的能力。
三、報名資格:國內大專校院教師及高中職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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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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