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中學學務處|
主旨:有關本局函轉「臺北市大安運動中心暨臺北和平籃球館體育獎學金實施辦法」一案,請查照。說明:一、本局前於114年3月25日以北市體產字第1143016805號(諒達)函轉旨揭獎學金實施辦法,現查該辦法第七點第(二)項所載大安運動中心地址有誤植情形。二、本案收件地址更正為「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55號(臺北市大安運動中心)」,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承辦人陳曜泓先生,連絡電話:(02)2377-0300分機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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