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中學教務處|
113年度「音樂廉想」創作歌曲比賽徵選辦法
為推行音樂藝術教育,培養學生對廉政歌曲的興趣和能力,提高對廉潔誠信及音樂美感的鑑賞能力,特辦理此比賽。透過青年學子的創意激發無限之想像力,創作廉政音樂,並傳承本土音樂文化,展現創作活力。同時,藉由藝文創作活動,培養學生對廉能的認同感,鼓勵學子積極參與廉潔治理,豐富廉政教育和音樂學習的資源,達到寓教於樂之教學成效。
一、參賽對象
(一)國內高中職以及各大專校院所正式學籍之學生參加(含碩博士班、推廣部生、在職專班),可個人或2人以上團體報名參加。
(二)每人或團體最多繳交創作3首作品為限。
(三)參賽者於報名時應檢附「著作授權同意書」,並無條件同意機關拍攝影、複製、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光碟、網路)發行,或於電視媒體、網路公開播送、公開傳輸、社群平台直播及其他非營利之用,參賽人員不得異議。
(四)繳交作品參加徵件者,發給獎品1份,獎品多樣化,採取隨機發放。
二、徵件內容
(一)歌詞內容須與廉潔主題相關。(例如誠信、反貪、誠實、勇敢、公平、正義、正直及守信)
(二)每首歌曲長度以4分鐘以內為限,歌曲長度至少要有1分鐘,得以樂器伴奏(例:彈吉他自彈自唱)。
(三)作品須同時包含歌詞及樂曲旋律之創作,並以人聲歌唱方式呈現,單獨以詞或曲參選者,不列入評選。不得為改作之作品(例如翻譯作品)。歌詞須為全部中文或部分中文,非中文之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且需對翻譯內容負責。
三、活動期程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或親送以113年9月30日下午5點止】。
(二)評審期間:113年10月,評審結果將公告於相關網站。
113年度「音樂廉想」創作歌曲比賽徵選辦法
為推行音樂藝術教育,培養學生對廉政歌曲的興趣和能力,提高對廉潔誠信及音樂美感的鑑賞能力,特辦理此比賽。透過青年學子的創意激發無限之想像力,創作廉政音樂,並傳承本土音樂文化,展現創作活力。同時,藉由藝文創作活動,培養學生對廉能的認同感,鼓勵學子積極參與廉潔治理,豐富廉政教育和音樂學習的資源,達到寓教於樂之教學成效。
一、參賽對象
(一)國內高中職以及各大專校院所正式學籍之學生參加(含碩博士班、推廣部生、在職專班),可個人或2人以上團體報名參加。
(二)每人或團體最多繳交創作3首作品為限。
(三)參賽者於報名時應檢附「著作授權同意書」,並無條件同意機關拍攝影、複製、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光碟、網路)發行,或於電視媒體、網路公開播送、公開傳輸、社群平台直播及其他非營利之用,參賽人員不得異議。
(四)繳交作品參加徵件者,發給獎品1份,獎品多樣化,採取隨機發放。
二、徵件內容
(一)歌詞內容須與廉潔主題相關。(例如誠信、反貪、誠實、勇敢、公平、正義、正直及守信)
(二)每首歌曲長度以4分鐘以內為限,歌曲長度至少要有1分鐘,得以樂器伴奏(例:彈吉他自彈自唱)。
(三)作品須同時包含歌詞及樂曲旋律之創作,並以人聲歌唱方式呈現,單獨以詞或曲參選者,不列入評選。不得為改作之作品(例如翻譯作品)。歌詞須為全部中文或部分中文,非中文之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且需對翻譯內容負責。
三、活動期程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或親送以113年9月30日下午5點止】。
(二)評審期間:113年10月,評審結果將公告於相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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