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中學學務處|
主旨:檢送教育部體育署113年「推動體育新南向政策—學校體育交流實施計畫」1份,貴校如有意願且符合申請要件者,請於活動日3個月前,將相關表件及計畫書函送本局,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9月6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20035580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目的係為擴展各級學校與新南向國家學校之體育運動雙向交流,加強我國基層學校運動團隊之比賽或移地訓練機會,及為強化我國與新南向國家之學校體育參訪研習,促進雙向學校體育教學及學術發展。
三、本計畫補助對象及申請重點摘要如下:
(一)經費編列:經費編列請參考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並依計畫實際需求經審查後核定。
(二)申請類別如下:
1、學校運動團隊雙向交流。
2、學校體育運動參訪雙向交流。
3、運動賽事交流。
四、申請作業:
(一)申請時間:申請單位最遲應於「擬辦理或參加活動3個月前」,備文檢送申請計畫及相關文件至本局。
(二)申請程序:
1、本市所屬學校由本局進行初審,並函送彰化師大提出申請。
2、申請單位應於本計畫線上管理系統登錄案件資訊,並於活動辦理完畢後上傳成果報告(網址:https://sasportnsp.ncue.edu.tw/project/),各單位於完成線上登錄案件後,應另行將核章後資訊頁併同申請計畫書及經費表函送本局。
五、目前新南向各國雖COVID—19疫情已趨緩,惟考量疫情發展變化快速,各校辦理赴新南向各國交流時,請依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相關防疫規定辦理,以維護各校師生之健康。
六、如有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電話:04-7232105)蔡小姐(分機1967)或董小姐(分機1978)詢問。
{{ $t('FEZ003')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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