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小學輔導室|
一、114學年度第1學期在校生鑑定安置重要期程
(一)校內申請:至114年10月13日。請逕洽特教組簡組長,聯絡方式:2831-6834 分機 351
(二)鑑定及安置工作說明會:特教組長場為114年10月2日,教師場為114年10月1日。
(三)本市鑑定及安置系統線上申請:至114年10月13日(網址:https://special.tp.edu.tw/)。
(四)教育評估晤談:至114年10月25日。
(五)資料彙整與送件:114年10月13日至114年10月29日。
(六)鑑定及安置會議:114年11月6日至114年11月28日。
(七)鑑定結果通知:114年12月。
二、報名資格:具本市國小學籍學生,有學業、社會、人際或生活適應嚴重困難,經長期輔導後仍需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協助者(含接受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
三、相關資料將公告於本局特殊教育科網頁「鑑定與安置」專區(網址:https://www.doe.gov.taipei/)請各校協助報名學生家長依計畫備齊應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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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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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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