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小學學務處|
歡迎親師生踴躍報名參加,詳細辦法請參閱附件【2025花燈競賽實施計畫】
壹、報名日期 (一)大型主題燈座類:自113年11月11日(星期一)至11月22日(星期五)止。 (二)小型主題燈座類:自113年11月25日(星期一)至12月06日(星期五)止。
貳、報名方式:參賽者須郵寄報名資料及填寫網路報名表單。報名所需繳交之相關 文件,請逕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科室業務」-「終身教育科」-「終身學 習股」-「2025台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或臺北市福安國中網站首頁 「台北燈節競賽專網」下載。
參、作品送件及領回
一、作品送件
(一)送件方式:由參賽者自行運送。
(二)收件時間:114年1月31日(星期五)至2月1日(星期六)每日上午9時至 下午3時,請參賽者於2月1日下午3時前完成組裝(供電時間:114年1月31日 (星期五)至2月1日(星期六)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
(三)收件地點:臺北市捷運北門站1號出口「競賽燈區服務臺」。若有異動,將公 告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政府觀傳局及臺北市福安國中網站。
(四)作品繳交注意事項 1.請參賽者於送件時繳交花燈競賽作品檢核表(附件四)。 2.送件時由參賽者進行作品組裝,主辦單位套量作品尺寸並確認送件作品供電 量是否合於規定。未符實施計畫所訂規格(尺寸),酌予扣分;另為安全考 量,作品請勿超過供電容量上限,請參賽者於現場共同確認作品供電是否正 常。 3.每件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統一製作說明牌。作品未評審前,請勿呈現參賽團 隊、作者或指導教師等相關資料,違者酌予扣分。 4.凡作品使用背景音樂或會發出聲音之裝置,一律不予收件。
二、作品領回 (一)領回方式:自行拆除領回。 (二)領回時間:114年2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下午3時前,逾期不予管 且不另受理領回。 (三)領回地點:臺北市捷運北門站1號出口「競賽燈區服務臺」。請於期限內至展 出現場拆除領回。 (四)參賽作品應於期限內領回,逾時未領者視同放棄,後續相關處理作品所產生 之費用及罰鍰,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不得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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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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