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小學學務處|
選拔參加113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代表。
本比賽型制為合唱類別,每隊可自行考量是否設指揮及伴奏,舞臺上全員人數以不少於10人,不多於65人為限(含指揮、伴奏及翻譜人員在內),並得增報3人為候補人員,每超過或不足一人扣總平均分數1分,其中指揮及伴奏及翻譜人員可不限身分各1人;換曲時可換伴奏,其餘演出人員均須由參賽學生(教師組為參賽教師)擔任,否則將扣總平均分數0.5分。
歡迎踴躍參加,詳情請洽學務處訓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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