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小學學務處|
歡迎同學們踴躍參加。同時請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務必詳閱計畫參賽規則及比賽實施要點。
節錄【臺北市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第1次籌備會議 決議】重點如列所示:
一、落實正確的智慧財產權觀念與創作態度,瞭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挪用 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情事。
二、另為求比賽之公平公正,參賽作品報名表欄位,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應親自簽名,未滿20歲之參賽者作品須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學務處訓育組
{{ $t('FEZ003') }}2024-08-07
{{ $t('FEZ014') }}2025-06-30|
{{ $t('FEZ004') }}2024-08-07|
{{ $t('FEZ005') }}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