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小學學務處|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之「112年特優舞蹈團隊展演活動遴選原則」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2年2月22日師大體研中字第1121004598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為提供榮獲111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成績優異隊伍演出之舞臺及交流觀摩之機會,特規劃辦理全國學生舞蹈比賽特優成果展演活動,以推廣校園舞蹈教育。
三、申請資格:榮獲111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甲、乙、丙組最佳編舞及乙、丙組特優者。
四、報名方式:請於112年3月31日(星期五)前將報名表(如附件)函報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以完成報名程序。
五、有關展演相關資訊,請詳見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連結: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
六、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校許雁慈小姐(02-7749-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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