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小學學務處|
111學年度第1學期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作業
體育獎勵金申請書相關作業繳交表件說明如下:
(一)戶籍證明:公私(國)立各級學校含市立大學「選手」請檢附選手個人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以利初審作業,未附戶籍謄本正本(不可省略記事)資料者,不予以審查。
(二)賽事成績證明:111學年度第1學期(自111年8月1日至112年1月31日止)辦理完畢之運動最優級組指定賽事獎狀或成績證明影本
(三)賽事秩序冊:請彙整封面、競賽規程、分組表及隊職員名冊(8所以上學校、隊職員及教練姓名)等佐證資料。
可申請之賽事,請務必參考附件。
將上述資料備齊後,請於3/10(五)將資料送至學務處體衛組。
{{ $t('FEZ012') }}
{{ $t('FEZ003') }}2023-02-22
{{ $t('FEZ004') }}2023-02-22|
{{ $t('FEZ005') }}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