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小學學務處|
臺北市「小小美術家」111學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校內徵件說明
一、依據:北市教國字第1113077245號函辦理。
二、目的:激發兒童藝術潛能,提昇藝術水準;推展美術創作教學,促進創作風氣。
三、主辦單位:小學部學務處。
四、參加對象: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
五、辦理方式:由學校辦理優秀作品評選,並將金牌獎作品參加臺北市美術創作展,
教育局聘請評審選出優秀作品公開展覽。
六、作品說明:
1.學生個人創作3件或6件作品,主題及材料不拘(含水彩、版畫、水墨畫、設計、
電腦繪圖)以平面創作為主。立體作品請將作品前、後、左、右四個方向拍攝之照片
黏貼至四開有顏色的底紙送件。
2.規格為八開或四開,八開作品請貼於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水墨作品須襯底)。
3.作者請在報名表「小小美術家的話」欄框中,寫明創作想法。
4.每件作品均需填寫附件2「報名表」,用迴紋針別於作品上,並將附件3「作品標籤」
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報名表及作品標籤請至學務處索取。
七、收件時間:11月4日(五)「學生作品+美術護照」,以班級為單位交至學務處。
八、評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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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程序 |
評審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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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內作品評選 |
校內藝文專長教師 |
各年級作品中選出「金牌」、「銀牌」或「銅牌」獎項。 獎項比例:以各年級參加人數計算,金牌占10%、銀牌占20%、銅牌占30%、再加油占40%,小數點部分以四捨五入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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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臺北市評選 |
專業美術評審 |
由教育局規劃辦理,聘請評審團自各校提送之「金牌獎」作品中評選優秀作品展出。 |
九、獎勵:
1.校內獎勵:學生提供作品者,可獲得華興好兒童貼紙1張;榮獲金、銀、銅牌的學生,
頒發獎狀鼓勵。
2.認證獎勵:每交3件作品可在「小小美術家護照」上加蓋一枚認證章,每年至多可蓋
認證章2枚(6件作品);集滿3個認證章發初階獎狀一張;集滿6個認證章發進階獎狀
一張;集滿9個認證章發高階獎狀一張及專屬獎品一份。
歡迎家長們鼓勵孩子踴躍參加,讓孩子的創意與才能有發揮的機會與展現的舞台!
臺北市私立華興高級中等學校小學部學務處 敬上111.10.14
{{ $t('FEZ003') }}2022-10-14
{{ $t('FEZ004') }}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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