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小學學務處|
一、收件時間:113年03月27日(三)以班級為單位交至學務處。(請將作品鋪平、疊放整齊再交出。)
二、類別:不分類(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均可,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三、規格:
1.個別創作:大小以四開 (約39cm × 54cm)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2.集體創作:全開紙為原則 (約109cm × 787cm),作者3~4人為限。
四、主題內容:依下列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
1.自由創作(內容不拘以兒童生活經驗、觀察體驗、地方特色、時事議題…等自由命題)。
2.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以原住民族生活景觀、人文活動祭儀、文化傳承…等自由命題)。
五、標籤統一規格以 A4 大小為主。如後表一式兩聯,請以電腦打字填入各欄,手寫請以正楷書寫(字跡
潦草、辨識不明者,不予評選)貼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指導老師限填一人)。
甲聯實貼,乙聯浮貼於甲聯上(甲、乙聯資料請確實填妥一致)。
作品標籤請至學務處領取或上學校網站下載。
六、注意事項:
1.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或曾經參加比賽之作品及未經學校簽章送件者均不予評選,冒名頂
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2.每一學童最多參加個別創作、集體創作各一件(依主題內容擇一);
未獲學校及法定代理人簽章送件者不予評審。
3.作品均不退件,請自行拍照存檔,如需保留原作請勿參加。
臺北市私立華興高級中等學校小學部 學務處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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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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