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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私立華興高級中等學校小學部111學年度第2學期孝親暨禮儀楷模選拔辦法
112年02月24日
壹、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學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充實學生各項禮儀與孝親知能,誠於中、形於外,在生活中處處展現彬彬有禮的語言與舉止,並能表達對父母尊長的敬愛與感激。
二、培養學生建立孝親、敬長的觀念與謙和有禮的態度,發揚固有倫理道德,增進正向和諧的人際關係,營造祥和的校園文化。
三、型塑禮儀與孝親典範,鼓勵全體學生見賢思齊,共同營造長幼有序,謙讓有禮的社會。
參、表揚對象:一至六年級每班公開推選禮儀楷模及孝親楷模各一名接受表揚。
肆、實施辦法:
一、推選方式:
(1)各班於112年3月2日(四)及112年3月3日(五)的晨光時間,每班以不記名投票並公開開票之
民主選舉程序各推舉1名孝親及禮儀楷模。
(2)選舉方式採公平均等原則,每一位學生均為候選人,亦為選舉人。
(3)教師將推薦名單及具體優良事蹟送學務處訓育組彙辦,經審核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報臺北市教育
局表揚。
二、遴選內涵及規準:
(一)禮儀楷模:
(1)日常生活禮儀:適時表達「請、謝謝、對不起」、與別人談話親切有禮、注意電話禮貌、衣著適
當整潔、看到婦孺老幼能讓座。
(2)家庭生活禮儀:早晚向家人長輩問安、用餐請長輩先坐、招待客人謙和有禮、與兄弟姊妹相親相
愛、分擔家事。
(3)學校生活禮儀:微笑向師長同學問好、聽從師長的指導、不喧鬧影響他人、與同學和樂相處、愛
惜公用物品、遵守場所規範、走路輕聲慢步、遵守上課及活動規則、準時出席。
(二)孝親楷模:
(1)個人方面:愛護自己的身體,明德修身,自己該做的事自動做好,不讓父母擔心、生氣,乖巧、
品行好、有禮貌。常體貼父母,關心父母的健康和了解父母的心聲。
(2)家庭生活:常幫忙做家事,減輕父母的負擔。有什麼事情,會告知父母,讓他們安心。能友愛照
顧兄弟姐妹,助其克服困難,有好東西會和弟妹分享。
(3)學校生活:能為父母爭光,尊敬師長,友愛同學,勤學不懈,與同學和睦相處。所言所行不讓父
母師長失望,對待人有禮貌,心中有道德,父母能因此受到別人的祝福及讚揚。
三、表揚方式:
(一)週會請校長頒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致贈之獎狀,並與校長合影。
(二)六年級遴選禮儀及孝親楷模代表各一名,製作楷模事蹟表報台北市教育局。
伍、本計畫經曾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選舉事宜說明:
(1)務必全班到齊再進行選舉,請假者除外。
(2)同一學期選拔的模範生、孝親楷模、禮儀楷模,不同時當選2項以上;年段不重複當選。
(3)選前發下「孝親楷模家長推薦單」,有填寫交回者方能為孝親楷模之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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