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小學學務處|
111年臺北市學童高度近視防治免費專業視力檢查服務注意事項
免費專業視力檢查相關注意事項:
(一)補助對象:111年就讀臺北市國小一至六年級,持本局發放之「護眼護照」或「護眼卡」並當(111)年尚未接 受免費專業視力檢查之學童。
(二)補助期間: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三)使用符合年級之護眼護照/護眼卡接受視力檢查服務,護眼護照及護眼卡使用時間不受限原印製之受檢年級、學年度及檢查年度,惟每人每年限使用一次本局提供之專業視力檢查。當(111)年內未接 受過此項檢查補助的學童,皆可使用護眼護照或護眼卡 「護眼紀錄表」空白頁面記錄視力檢查結果(110學年度下學期6年級學童補助至111年6月30日止);上述「 護眼紀錄表」如不敷使用,請向學務處申請空白「護眼紀錄表」提供學童使用。
(四)視力檢查服務地點:本服務眼科特約醫療機構(https:// bit.ly/高度近視合約院所)。
補助內容:本項服務補助費用包含掛號費(含部分負擔)及專業視力檢查(裸視視力檢查、最佳矯正視力、散瞳前驗光、裂隙燈檢查、散瞳後驗光)費用。
{{ $t('FEZ003') }}2022-01-04
{{ $t('FEZ004') }}2022-01-04|
{{ $t('FEZ005') }}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