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
{{ $t('FEZ002') }}中學教務處|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辦作業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9年9月8日北市教中字第1093081253號函續辦。
二、本局前業於109年9月8日函發各校本案學業優秀獎學金109學年度第2學期於110年3月5日前於填妥申請表件免備文逕送本局複審;才藝優秀獎學金於110年3月19日前填妥申請表件免備文逕送本局複審,先予敘明。
三、本案請各校依照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於前開期限函報本局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因學業優秀獎學金係由教育部核配名額,爰請各校初審後提供學生名單(國小1校至多2名、國中(含完全中學)1校至多2名,高中職1校至多3名)並排出學校推薦序,附上學生原始成績及申請表件,交由本局複審。
2、另為維護學生請領獎學金之權益,本獎學金後續審核合格之學生倘已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如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請貴校徵詢學生意願擇一請領,並辦理後續相關作業。
3、倘後續經本局查證有重複請領之實,本局將函請貴校退回本獎學金款項。
(二)才藝優秀獎學金
1、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09年4月16 日至110年4月15日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證件文件影本。
2、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09年4月16日至110年4月15日參加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證件文件影本。
四、請學校承辦人確實審核申請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未具原住民身分者,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五、有關實施計畫、注意事項、申請表件,請至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網站(https://cyhs.tc.edu.tw/),「校園重要公告」項下下載。
六、學業獎學金相關問題,請逕洽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陳先生,(04)2270-4022分機108;才藝獎學金相關問題,請洽游小姐,分機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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