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中學學務處|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109年4月1日府授產業市字第10901132862號函辦理。
二、考量傳統市場係民生消費中心,促進民眾前往消費有助於擴大消費乘數,進而達振興經濟之效,且市府市場處近期除配合經濟部協助本市公有市場攤商申購口罩及每周進行1次場域消毒,另亦加強宣導攤商務必配戴口罩、勤洗手及落實自主健康管理,故民眾可安心前往消費。
三、倘貴機關學校所設戶外電子看板、跑馬燈、機關網站等宣傳管道有「請民眾避免出入傳統市場」等宣傳文字,請協助予以調整。
四、檢附臺北市政府原函1份。
{{ $t('FEZ003') }}2020-04-13
{{ $t('FEZ014') }}20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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