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中學輔導室|
內容:
壹、依據:
一、臺北市資優教育白皮書
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年11月4日北市教特字第10831077282號函
貳、目的:
一、提供資賦優異學生多元學習及互相觀摩的機會。
二、透過有系統的音樂創作課程編排,結合電腦製譜軟體的應用,滿足對音樂創作有興趣資優生的學習需
求,提升學生創作動機。
三、結合音樂創作與表演藝術,小組透過詞曲創作與展演設計,完整呈現創作作品,激發合作與創造能力。
四、發揮學校群組夥伴關係,共享資優教育資源。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三、協辦單位: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肆、參加對象
臺北市公私立國中七年級、八年級學生與公私立高中一年級、二年級學生,至少符合下列一項標準:
1.曾參加音樂競賽表現優異者,請檢附音樂競賽獎狀影本。
2.對音樂創作有興趣的學生(樂器學習至少2年,唱譜能力佳),經師長推薦具優秀音樂能力者,檢附音樂藝術才能特質觀察檢核表(附件一)。
伍、辦理期程:
一、課程時間:109年3月21日至5月23日(每週六8:30-16:30,4月4日春假停課1次,共上課9週) ,如遇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等)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上課日期或地點更動,將於南門國中網站http://www.nmjh.tp.edu.tw之校務行政公佈欄公告。
二、上課地點: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仁愛樓2樓多媒體教室(電腦1人1機)、4樓音樂教室、2樓校史
室、表演藝術教室與活動中心演奏廳。
陸、報名及繳費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下載實施計畫,填寫個人報名表(附件二),檢附佐證資料電子檔(附件一或音樂比賽獎狀影本掃描或拍照)即日起至3月4日(週三)期間將學生報名表(附件二)及學生音樂競賽獎狀影本(附件一)向華興中學輔導室蔡欣耘老師報名。
二、繳費方式:
請學生家長於3月6日(週五)以前,於上班時間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課程費用1000元或匯款至本校特種基金保管帳戶(需臨櫃匯款,無法於提款機轉帳)。
戶名: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特種基金保管款
銀行名稱: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公庫處(012-2102)
帳號:16052441900000
匯款收據拍照E-mail: t276@st.nmjh.tp.edu.tw給南門國中音樂組長收,以利彙整學員已繳費名單。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將通知備取遞補並繳費。
柒、辦理經費:本活動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專款經費補助外,不足額部份由參加學生自付,每位自付1,000元整(含課程期間之午餐、講師費、講義及教材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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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2-10
{{ $t('FEZ014') }}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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