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中學事務組|
網路安全及使用規範加強宣導:
(一)在數位時代裡「網路」資訊已成為許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其衍生的「安全上網」 與「網路沉迷」也請家長多關懷學生上網的情形,協助孩子注意上網安全及時間管理的
問題,避免孩子過度依賴3C產品,遠離網路沉迷。
(二)網路世界無遠弗屆,網路言論也趨於多元自由,青少年智慮尚淺,法律認知較為不足,容易因「玩笑不當」、「抒發情緒」而在網路留言不當,導致觸犯刑責而不自知,提醒同 學,在網路上的言論,都會對他人產生影響,也都必須接受法律的檢視與規範。
(三)網路惡意留言是要負責任的,盜用他人帳號或使用跳板IP都可以查到,也請家長們多關心成長中的孩子,適時灌輸網路使用禮儀與法律常識,降低子女誤觸法網風險。
(四)在網路上冒用他人的名義申請帳號,已觸犯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罪:「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現代社會科技進步, 刑法在偽造文書罪章中的第220條增設了「準文書」的規定,220條第2項規定:「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顯示之聲音、影像或符號,足以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以文書論。」所以在網路上冒用他人的名義申請帳號,也會成立刑法第210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 $t('FEZ003') }}201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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