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私立華興高級中學108學年度甄選教師公告
一、108學年度本校甄選教師:
(一)公民科教師、英文科、數學科、生活科技科、資訊科技科教師。
(二)獲聘者第一年以專任代理教師為原則,經教學評核合於本校需要者,次年聘任為專任教師。
(三)上述獲聘之教師經整體評核學、經歷後,得於第一年聘為專任教師或為因應教學及行政上之需要,兼任行政職之處室主任、組長。
二、資格: 大學以上本科系或相關科系畢業具合格教師資格。
三、應徵方式:凡符合上列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履歷表乙份、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以掛號郵寄。經書面審查後另以電話通知參加6月複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四、校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一段101號
(華興中學 人事室收)。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開始郵寄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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