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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心」孝道故事徵文比賽
一、辦理單位
主辦 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下稱國教署 。
承辦 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
二、參加對象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學學生 。
三、甄選規則
(一)活動對象
共分為國小學生組、 中學生 組、高中職學生組每人以參加1件為限,同一作品不受理跨組參賽 。
(二)徵文主軸
選擇與孝道相關之主題, 撰寫與孝道相關之故事 ,題目自訂。
四、 活動日期:
(一)收件截止日108年10月18日星期五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獲獎公告:經評選後擇日公布於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三)頒獎日期 :暫定108年12月13日( 星期 五)地點與時間詳見本中心網站公告。
五、報名與收件方式:
(一)郵寄紙本請於108年10月18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寄至 802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89號 「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孝道教育資源中心收」,封袋上請列印信封封面並黏貼,以利清楚標示 。
六、檢附資料:
1. 封面(需黏貼於信封上)【附件一】
2. 報名表一張【附件二】
3. 作品作品一式四份【附件三】
4. 授權同意書一份【附件四】
5. 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附件五】
(二)電子寄送:作品電子檔請寄送至:jackhuang0404@tea.nknush.kh.edu.tw。
信件主旨:108年孝道徵文比賽--組別--校名--姓名
各檔案請依下列格式命名:
1.報名表:報名表--組別--校名--作者
例:報名表--國小組--凱旋國小--王小明
2. 作品:作品--組別--校名--作者
例:作品--國中組--凱旋國中--王大明
(三)以上紙本及電子檔均需繳齊,未繳齊者,視為資料繳交不全,不予評選。倘有未盡事宜,敬請連繫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孝道教育資源中心。聯絡電話:07--7613875分機499,黃助理助。 E-mail:jackhuang0404@tea.nknush.kh.edu.tw。
七、甄選稿件規格及評選標準
八、稿件格式規定:
(一)作品一律採電子檔方式繕打,並依附表格式寫作,格式規定如下:以A4格式直式橫書規格,邊界(上下2.54cm,左右3.17cm),內頁文字以12號標楷體,標點符號以全形字,行距採1.5倍間距。。
(二)各組投稿字數規範如下:
國小組:投稿字數以800字為上限。
九、評選標準:
(一)主題適切性主題30%。
(二)內容表現30%。
(三)文字技巧20%。
(四)文意流暢20%。
十、得獎名單公佈:邀請專家學者評選,根據評選結果擇優選出特優、優等、佳作及入選等、作品,邀請參加頒獎典禮,獲選作品將公告於國教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柒、獎獎項項
十一、 國小組選出特優別選出特優1名、優等3名、佳作5名,並依投稿狀況增列入選名額。
十二、獎項說明表
(一)特優:1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6000元禮券。
(二)優等:3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3000元禮券。
(三)佳作:共5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並1500元禮券。
(四)入選: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
十三、 獲獎名額:名額視投稿數量及評選結果,得不足額錄取。
十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凡參加投稿作品應具原創性,限未曾投稿、參賽、公開發表之作品,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得獎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參加資格,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 ,取消其獎勵資格, 並追回已發放之禮券及獎狀。
二、參選者請於報名及投稿表格上詳載個人資料,作品稿件上請勿加註任何記號,或書印作者姓名; 作品字數不足、資料繳交不齊全者,視為不合格件,不予評選。
三、作品於送件同時,應由參賽者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授權同意書」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於教育部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於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基於非營利之教育 推廣與資源分享目的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製、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
四、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計畫中,參賽者於參加本計畫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計畫注意事項之規範。本計畫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正式公告為主,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及變更之權利。 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
六、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裁決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 $t('FEZ003') }}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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